“大兴杀全家男子为亡妻讨保险”追踪
大兴灭门案
保险官司和解
人寿北京分公司同意给付保险金,杀人男子与岳父岳母撤诉 本报讯 (记者陈博)“12·27”大兴灭门案事发后,杀人男子张武立被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日前,张武立同岳父岳母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理赔妻子所购买的保险理赔金(本报曾连续报道)。昨日,朝阳法院透露,保险公司同意理赔,双方庭前和解,原告已撤诉。
据介绍,今年6月28日,“大兴灭门案”凶手张武立和他的岳父岳母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人寿北京分公司称,去年11月26日,张妻田某和保险公司签了一份保险合同。次日,保险合同生效。12月27日,投保人田某身亡出险。保险公司拒绝履行保险责任,因此提起民事诉讼。
人寿北京分公司代理人称原告之前未提出给付保险金的主张,同意给付保险金。
案情回放
精神病男子杀死妻儿
2009年12月27日,家住大兴区清澄名苑的张武立,持刀杀死妻儿。
案发后,张武立曾试图自杀,后向警方自首。
经过诊断,确认张武立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正处发病期,受病症支配丧失实质性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后被送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免予追究刑责。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