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璩静、白振)2010年已经过半,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新闻出版行业交上了一份令人刮目相看的中期答卷。以中央级出版社转企改制为契机,我国新闻出版业在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逆势增长,数字出版产业蓬勃发展,版权保护迈上新台阶,全行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发展势头。
出版主业逆势增长
作为出版业两个重要展会,北京图书订货会和全国书博会已经成为展示全国出版业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1月8日至11日,2010年北京图书订货会参展单位达663家,展示新书、重点品牌书、畅销书超过20万种,图书订货码洋达28.5亿元,同比增长13%。4月24日至28日,在成都举办的第二十届全国书博会展出出版物30多万种,参展企业达1625家,主会场订货码洋超过51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图书订货会和全国书博会各项交易额均创历史新高,表明了中国出版业在经济危机背景下逆势增长的态势,更表明了改革给中国出版业带来的生机活力。
世博、养生保健、庆祝建党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相关出版物也成为热点,全国出版界已选定100种庆祝建党90周年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重点图书、1100多种世博主题出版物。在世博会特许商品申报中,15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成功入选。此外,新闻出版总署将在下半年开展优秀健康科普类图书推荐活动。通过出版社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方式,向读者推荐优秀健康科普图书,用优秀图书占领市场。
出版社改制紧锣密鼓
根据中央及新闻出版总署确定的出版单位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年是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企改制的“决胜年”。种种迹象表明,中央级出版社的改制步伐正在加快。
今年2月,中国出版集团公司重组全国人大办公厅所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3月,地处安徽的时代出版传媒公司重组并控股中国文联所属的中国文联出版社和大众文艺出版社;同日,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文局所属新世界出版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安徽新华传媒将力推新世界出版社在创业板上市;5月,中央统战部所属的华文出版社加入中国出版集团;6月,地处辽宁的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重组并控股民建中央所属的民主与建设出版社。p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鼓励有实力的出版单位参与中央级出版社的改制工作,鼓励出版单位以资源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开展跨地区跨行业重组。业内人士预测,有实力的地方出版发行集团“收编”中央级出版社有望在今年内密集展开,出版企业之间联合重组动作将进一步加快,产业集中度将逐年提升,出版资源越来越多地向少数优质企业聚集。
2010年也是报刊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之年。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全面启动。2009年以来,江西、上海、浙江、北京等地已先后制定了质量评估办法,江西、内蒙古、广西、海南、湖南等省区有12家报刊退出停办,各省区市通过调整报刊定位、兼并整合资源等形式调整的报刊已达188种。
数字出版基地再添新址
“数字出版产业是未来出版业发展的希望所在,而通过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带动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柳斌杰表示。
上半年,新闻出版总署在指导上海张江和重庆北部新区两家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又批准上海虹口大柏树园区、杭州建设以动漫为主的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是中央推进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新闻出版总署牵头“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中华字库”工程和“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工程等四项科技类重大工程。5月,新闻出版总署重大科技工程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京成立。专委会由技术、工程、行业、标准、财务和法律等专家组成,将在重大科技工程建设决策体制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进口网络游戏出版审批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上半年,新闻出版总署共受理进口网络游戏7款,已经通过专家审查3款,在审4款;共受理的国产网络游戏备案116款,审查通过79款,在审37款。与此同时,新闻出版总署还组织了专门人员对102家企业的102款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进行评测,达标率34%,50款防沉迷系统经修改后复测合格。
版权保护提倡“正版共赢”
出动执法人员约21万人次、检查音像经营场所6万余个,共取缔非法摊点3434个、收缴盗版音像制品300余万张、立案查处音像盗版案件417起……今年3月份以来,国家版权局以上海、江苏、浙江、北京、广东等地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成果显著。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表示,此次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重点明确、行动快捷,音像市场版权环境得到初步净化,对制作、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违规单位和侵权盗版犯罪分子起到很大震慑作用。
4月22日,新闻出版总署提出视频版权保护“百城联动——正版共赢计划”,明确提出“正版共赢”的理念,积极倡导版权产业界与著作权人和权利人组织加强对话与合作,实现法律上的规范和经济上的共赢。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