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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京津冀自由落户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8月03日05:30
  人民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王明浩)今后,高层次人才可在京津冀三地间自由落户、自由流动。8月2日,《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对外发布,为北京确立人才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建设世界城市进行全方位创新与探索,其中首次提出:北京将完善人才引进和社会保障制度,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颇为引人注目。

  近年来,伴随着“环渤海经济圈”的日渐成型,京津冀一体化的愿望正逐步变成现实。京津冀的人才资源紧跟区域产业流动、整合的步点日益活跃,人才流动带动产业聚集、发展的态势已然形成。

  按照北京“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20年,北京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2%,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60人年,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人才贡献率达到60%,集聚一大批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世界级大师,成为世界一流的“人才之都”。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宋丰景表示,北京要想汇聚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首先必须使包括户籍、薪酬、税收、社保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措施符合国际标准。“唯有如此,北京才能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据介绍,北京将加快完善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畅通高层次人才落户北京的政策渠道,充分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对高级管理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落户需求。适应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要求,北京明确提出——逐步推行京津冀三地间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同时,加快完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高层次人才纳入北京社会保障体系。无论是子女入学还是医疗社保,都将享受北京市民同等待遇。此外,适当延长高层次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年限,给予其与现岗位同等水平的待遇。

  围绕加快建设“环渤海经济圈”,北京决定成立区域人才资源合作组织,加强人才资源战略合作,加快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一体化进程。结合首都产业的区域转移,按照“人才+产业”的发展模式输出人才资源,实现人才紧跟产业流动、人才流动带动产业群发展。同时,加大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间的人才交流力度,拓宽锻炼平台。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支持力度,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支边支教等方式输送人才资源,推动当地发展。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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