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广州二沙岛别墅主体拆完 城管拒绝透露业主身份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8月07日13:05

  二沙岛11栋违建别墅或本月20日前拆完 城管不愿透露更牛别墅业主身份背景

  本报讯 (记者全杰摄影报道)昨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查处宏城花园违建别墅”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城管局通报了二沙岛宏城花园违法建设查处进展情况。

  据悉,宏城花园已经立案的11宗违建别墅中,由城管部门强制拆除的3宗,目前的总体拆除进度为80%左右,其中号称“最牛别墅”的宏达径26号主体已拆除完毕,正在清理现场;而由城管部门协助拆除的8宗,目前的总体拆除进度为65%左右。市城管局估计到本月20日前,11宗违建别墅违建部分可以全部拆完。

  对于外界高度关注的强拆费用和由谁支付的问题,市城管局负责人没有具体透露数额,仅表示“保留要求业主支付强拆费用的权利”。

  越秀区副区长齐小平介绍,整个清拆工作都比较顺利,没有发生妨碍、阻挠执法的事件。齐小平还透露,在剩余未拆的违建中,因为涉及建筑合法部分和不合法部分并存,拆除难度将增大,为了更准确完整地判断违建部分,接下来的拆除工作进度将可能放慢。

  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谢伟表示,拆除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从目前的进度来看,估计到本月20日前,已立案的11栋违建部分可以全部拆完。谢伟说,下一步需要尽快解决“违建地下室如何处理”、“部分拆除后的房屋修复”、“整幢拆除后的房屋重建”等三个问题。

  更牛别墅啥背景?始终不透露

  一直坚拒城管入内执法的更牛别墅宏业径13号究竟是什么背景?

  面对传媒的不断追问,谢伟始终没有透露半句,只表示“我们不仅对宏业径13号、原则上对所有业主都不会去透露背景,我们做的是针对违法建设,确实不是针对人的,我不管你是什么人,反正我依照法规、履行职责,媒体也报道了,你不配合我们就和公安商量,下一步怎么样做,越秀区肯定会有方案的。”

  记者回访:

  勾机再度进场拆别墅

  二沙岛宏城花园违建从强拆开始到昨天已历时16天,记者昨天中午来到宏城花园,城建物业公司仍旧拒绝记者进入宏城花园采访。记者在外围观察到,宏达径26号只剩下东面和南面的围墙立在原地,之前因为配合工人清理现场的钢筋、余泥等建筑废料而暂时退场的大型勾机昨日再度现身,并且已经可以进入别墅内部继续强拆工作。

  据了解,昨日宏城花园的自拆工作仍在进行。宏达径1号、8号、17号、22号的业主自拆积极主动。

  最牛别墅:配合调查

  更牛别墅:开始自拆

  此前媒体揭露的宏业径6号业主和宏业径13号业主多次拒绝、阻挠城管执法人员对其别墅违建部分进行核实,被称为继“最牛别墅”宏达径26号之后的两栋“更牛别墅”。

  在新闻发布会上,谢伟副局长透露了这2栋别墅的立案调查情况,其中宏业径6号业主已转变态度,主动配合城管部门的调查,目前越秀城管已完成现场测量,违建部分基本可以确定,而宏业径13号业主在城管部门未能完成调查的情况下已开始对违建部分进行自拆。城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宏业径13号业主的支持配合,同时还将通过各种途径确定违法建设的面积。

  其他违建咋办?照拆

  这次拆违后,下一步对宏城花园里面的违建,或者是已经入住的违法建设物,将怎么处理,会不会继续进行调查呢?

  据悉,目前宏城花园内大部分别墅依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建。但谢伟并未正面回答问题。他表示,拆除违法建设肯定要态度鲜明,城管部门要坚决查处。对宏城花园也好,对其他地区违建也好,城管部门会一视同仁,继续保持这样的声势和力度查处下去。

  地下室要拆吗?看情况

  地下室扩建部分属于违法吗?要拆吗?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处长詹树柏表示,由于《广州市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实施的,之前适用的是《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按照这个条例,决定是否拆除,是按照是否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程度来确定的,在《广州市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后,按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规划实施影响原则去认定。

  “如果判定时间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只要地下室没有超出自身用地范围,没有危及相邻业主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可以认为对城市规划影响并没有那么严重,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后保留临时使用。”詹树柏说,但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地下室建设,经过法院认定不可进行改正措施,应该进行拆除或者填埋。

  相关

  新闻

  户外广告毒瘤

  要换公益广告

  本报讯 (记者全杰摄影报道)之前一直遭受投诉不断、屡拆未果、号称“广州最大户外广告毒瘤”的越秀区东风中路中山大学北校区烂尾楼上的汽车广告牌将于近日换回公益广告。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谢伟昨日明确向记者表态,该违建户外广告牌将会很快换回公益广告,由于广告牌包围的是烂尾楼,考虑到如果将广告牌拆除后会更难看,所以先暂时由公益广告继续将烂尾楼包裹起来。

  据悉,该户外广告牌是某部门批给某广告公司出租,并且签订了合同,广告公司一直挟持合同。要求一旦强拆就要某部门赔偿。强拆工作也因此屡次受阻。在之前的广州市查控违法建设暨整治广告招牌工作会议上被通报的13宗典型违建案例中,该汽车广告牌赫然在列。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news6)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