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高振怀等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高振怀,男,1956年5月生,汉族,吉林梨树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陈新兰,女,1955年11月生,汉族,广东深圳人,在职党校大学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接待办副主任,拟任深圳市接待办主任。
乐正,男,1955年12月生,汉族,江西东乡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8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拟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正局级)、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改办)主任。
公示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527房,联系电话:82106316、12380,邮政编码:518006,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