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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称可永久无偿使用国美品牌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9月01日01:48
  品牌之争

  本报讯 (记者殷洁)9月28日“决战”时刻逼近,黄光裕方面频频亮出“撒手锏”。昨天,国美方面约见北京媒体称,上市公司拥有“国美电器”品牌的永久无偿使用权。

  国美商标归黄光裕所有

  国美电器2004年上市时,上市资料显示,国美电器商标归黄光裕所有,并在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营业城市之外的中国地区”使用这一商标。根据协议,这一授权自2004年起约为10年。目前,黄光裕方面尚未提出收回商标使用权。

  国美方面人士昨日表示,国美电器能够上市,品牌是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上市公司可以使用“国美电器”品牌,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使用。“到了协议约定的2014年,只要国美上市公司需要使用这一品牌,就可以继续拥有这个使用权。”

  一位业内人士对此评价称,国美的商标所有权是黄光裕的,但不影响上市公司使用。当年有个附加条款,只要符合要求上市公司就能使用,即上市公司只能在大陆、香港使用"国美"商标,且上市公司不能为结盟店提供商标使用权。

  非上市部分去年缴管理费3.2亿

  8月30日,国美公告显示,黄光裕方面8月27日发函称,如果临时股东大会上其提议没有通过,将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

  上述国美人士对此表示,如果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分拆,最直接的影响是非上市公司不再向上市公司缴纳管理费,去年非上市公司给上市公司缴纳的管理费为3.2亿元。“不过财务报表里并没有明确分出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成本支出,很难算出非上市公司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具体利润贡献。”

  德意志银行最新发表报告认为,国美前主席黄光裕表示将会终止上市公司对大股东所有非上市门店的委托经营权,有关举动对国美的财务损益表影响不大,继续建议投资者“买入”该股,目标价为3.73元。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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