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将可共有产权,拟明年全省推行
本报株洲讯 今年11月至明年4月,我省将在株洲、衡阳、邵阳、娄底、湘西自治州等5个试点城市,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9月6日,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调度暨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会议在株洲召开,明确明年5月开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该政策将在全省推行。
据介绍,目前我省廉租房产权属性基本上为公有。此次试点,是为加快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破解资金瓶颈作出的有益尝试,全省将有序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
今年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在全省对廉租房住户的调查中了解到,有不少住户希望获得房屋产权。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可以满足已获得廉租住房入住权家庭拥有一定产权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共有产权模式,可进一步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根据湖南省推进廉租房住共有产权试点工作方案,与商品房交易不同,廉租房住户可以与政府共同拥有这套廉租房的产权,产权份额按照其出资额占住房开发成本的比例核定。例如,住户个人出资达50%时,个人产权比例为50%,国有产权比例为50%,当购买者出资额达到住房全部开发成本时就拥有该房子的100%产权。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李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