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本报长沙讯 近日,省委先后下发通知,任免一批干部:
谢建辉同志任长沙市委副书记;
免去谢树林同志的长沙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段祥军同志任永州市委委员、常委;
李湘舟同志任省委宣传部巡视员,免去其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蒋祖烜同志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免去其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职务;
陈良凤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
梁秋松同志任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
陈吉辉同志任岳阳市委委员、常委;
免去王维同志的岳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张美学同志任益阳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永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和建三同志的益阳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颜学毛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
卢光祖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李会群同志任湖南兴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原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内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马新建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省委机要局局长职务;
李中标、梅元喜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巡视员;
熊剑勇同志任省委接待工作办公室党委书记;
程百炼同志任民革湖南省委机关副巡视员;
李建民同志任民盟湖南省委机关副巡视员;
曾剑光同志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厅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山同志的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厅级纪检员职务;
罗云寿同志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巡视员;
张应明同志任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
朱冰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巡视员,免去其省档案局党组成员职务;
余一峰同志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振武同志任省档案局党组成员;
免去邹安宝同志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职务;
方亦兵同志任省卫生厅党组成员;
姜正国同志任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免去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彭希林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陈邵桂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纪委书记;
免去刘建国同志的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佘国华同志任湖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免去管天球同志的湖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谷明光同志的湖南科技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赵运林同志任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
免去李新国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谭镜星同志的邵阳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柏连阳同志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黄中瑞同志任长沙学院党委书记;
免去李咏芳同志的长沙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秦祖泽同志任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肖自力同志任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免去李小龙同志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肖荣庆同志任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阳卫国同志任株洲市委副书记;
蔡典维同志任株洲市委常委。
又讯 近日,省政府下文决定:
方亦兵同任省卫生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易冬华、龙开超同志任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李厚德、邓江祁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罗志宏同志任省财政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瑛同志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左平权同志任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张美诚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卢光祖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免去其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高勇同志的省统计局总经济师职务;
何群生、杨国兴同志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巡视员;
免去旷佩林同志的省煤田地质局局长职务;
蔡振武同志任省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冰同志的省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姜正国同志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升学同志任南华大学副校长,免去其南华大学副校级督导员职务;
全智华同志任南华大学副校级督导员;
刘跃军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国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正校级督导员;
唐成努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级督导员;
免去李卫宁同志的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谭镜星同志任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免去其邵阳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赵运林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柏连阳同志的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院长职务;
谷明光同志任湖南科技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免去佘国华同志的湖南科技学院院长职务;
李宇飞同志任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秦祖泽同志的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吴顺发同志任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艾湘涛同志的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唐海君同志任潇湘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柏平同志的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职务;
廖建湘同志任湖南兴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原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的任免请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整理/记者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