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8日电 (记者 夏毅)9月7日凌晨1时20分许,在杭州丰潭路萍水路口发生一起轻型自卸货车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记者今天从杭州交警支队获悉,经调查取证,越野车肇事者顾某在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暴露后,在肇事现场电话联系曹某要求其前来“顶包”,目前2人已被杭州警方行政拘留。
事故发生在9月7日01:20左右。一辆黄沙车在杭州丰潭路由北往南直行,到路口中间,西面一辆奔驰越野车从萍水路迎面开来,右转弯到丰潭路上,撞到了黄沙车右后侧。随后,一位姓曹的人便自称是肇事者。但有个的哥说,他看到奔驰越野车的司机老早就溜掉了。
现场围观的群众质疑,当时交警在事故现场没有查找并确认奔驰越野车的司机,没有对司机进行酒精测试,也没有调取路口的两个监控录像,只是简单询问情况就开车走了。
对此,杭州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对该起事故迅速进行调查取证。据交警部门调取的监控资料显示以及相关证言证明,该事件确实存在“顶包”,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为顾寿山,而并非当时在现场声称自己就是称肇事者的曹某。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涉案及相关人员讯问过程中发现,肇事者顾某因害怕自己无证驾驶的严重违法行为暴露,在肇事现场与曹某进行电话联系,并要求曹前来事故现场,顶替他作为肇事车辆的驾驶人。糊涂的曹某则简单地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两车相撞车损事故,因两人是“发小”,便答应了顾的“顶包”要求。
通过多方调查取证、相关人员的证言以及道路交通监控资料,顾寿山在肇事时还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黄沙车驾驶人翟存彦也存在冲红灯和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当时翟某驾驶的机动车核载质量为1.5吨,事故发生时装载了约10吨左右的货物。
根据目前已查清的事实,杭州公安机关依法对顾寿山等人作出处理决定:顾寿山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因发生事故后逃逸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因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拘留10天;因酒后驾车罚款500元;因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罚款200元。顾寿山已于8日凌晨2时被执行行政拘留。
另外,公安机关对曹某因冒名顶替肇事司机,已按阻碍执行职务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于8日上午执行。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驾驶人翟存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依法作出了处理。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