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建兴一行日前深入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广州市从化市等地考察,听取广东省林改工作情况汇报。张建龙说,广东集体林改既符合中央精神,又具有广东特色。
张建龙说,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和前沿阵地,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大胆创新、勇于开拓,林改工作进展顺利,政策措施到位,工作质量较高,效果初步显现,呈现4个主要特点。
一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改被列入今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一直非常关心林改工作,最近连续3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林改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全胜。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担任省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到省林业局调研。其他省领导也都十分关心支持林改,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指导林改工作。
二是形成了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林改之路,即“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在这次林改中,广东在上世纪80年代初林业“三定”的基础上,将占集体林地面积70%左右的自留山、责任山进一步确权到户,同时结合广东经济相对发达和人均林地面积小的实际情况,对一些生态区位重要、不适于分山到户的林地采取均股均利的方式,将经营收益的70%以上均分到农户,这“两个70%”,既贯彻了中央精神,又形成了广东特色。
三是广东林改虽然起步较晚,但资源得保护、农民得实惠,成效明显。广东集体林改以来,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的情况,森林火灾也大幅下降。特别是广东实行的《封山育林条例》,既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又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全省森林蓄积量增加到4亿立方米。同时,广东林改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大幅增加了农民收入,林改以来,韶关、河源、清远等8个林业大市农民涉林收入人均从2009年的1191元增加到1833元,增幅达53.9%。
四是勇于探索,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同步进行。广东省林业局积极协调省发改委、财政、编办、国土、档案、金融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林改配套文件,广东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支持林改的力度很大,特别是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不断提高,极大地巩固了改革的成果。
张建龙提出,广东省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林改督导力度,积极稳妥地将林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要坚持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形式明晰产权,对不适于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采取均股均利方式的,要制定规范,确保70%以上收益均分落实到农户;要以林改为契机,加大珍贵树种种植力度,带动加工产业,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