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冯雅)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监督检查司了解到,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燃煤电厂因2009年度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被点名通报。国家发改委表示,各地应加大燃煤脱硫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和脱硫电价执行力度,按要求向社会公告所辖地区各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排污费征收以及脱硫电价扣减等有关情况,确保完成国家“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这8家企业分别是:山西忻州广宇煤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电厂、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陵电力有限公司、四川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湖南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责成这8家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8家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告核定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各机组(锅炉)应全额缴纳的2009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核实已经征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费,追缴差额部分。追缴情况向社会公布。
公告还针对各企业不同违规情况作出了其它相应处罚。
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表示,各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大燃煤脱硫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和脱硫电价执行力度,按要求向社会公告所辖地区各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排污费征收以及脱硫电价扣减等有关情况,确保完成国家“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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