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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安消防机关把“防火墙工程”推向农村社区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0月06日08:57
  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者周英峰、邹伟)记者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在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过程中,全国公安消防部队不断创新机制,全力夯实农村、社区防控火灾基础。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农村、社区的火灾起数和损失数也呈日益增长的趋势,逐渐成为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灭火工作的又一重点。

  调查显示,全国64%的亡人火灾发生在农村和居民家庭,一次致多人死亡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也大多集中在乡镇。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留守人员消防能力薄弱、社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外来人员居住环境消防安全条件薄弱,是农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主要表现。

  仔细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地区聚居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建筑规划,建房随意性大,先天性隐患较多;壮劳力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农村的居民以老、弱、妇、幼为主,一旦发生火灾,逃生自救能力较差;私家车车主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社区消防通道停放汽车成为普遍现象,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影响火灾的扑救处置;外来人员多数居住在城乡接合部,租住的房屋大多陈旧、简陋、耐火等级低。

  今年4月,公安部做出重大战略决策,决定从2010年到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迅速行动,健全基层消防组织,建立“网格”排查隐患机制,完善初起火灾扑救机制,逐步推进“防火墙”工程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地消除社区和农村防火工作的“盲点”,确保农村、社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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