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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少女被迷奸生下男婴 将其扔下四楼判被杀人

来源:正义网
2010年10月11日11:41

  正义网浙江10月11电(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童灵芝 林晓)娇小的身材,一脸的稚嫩,如果不是小梅亲口承认,很难把这个16岁的质朴小女孩与“杀人嫌犯”联系在一起。去年9月,小梅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从4楼的窗户扔了出去。日前,经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小梅因犯故意杀人罪被象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小梅供述,由于家境困难,她小学毕业后便在外打工。2008年底,小梅在宁波江东一家手机店做营业员期间,在暂住房中被人迷奸。由于害怕,小梅没有报警,也并未向家人提及。2009年5月,小梅怀疑自己怀孕,但因为没有钱,就一直这么拖着。2009年7月,小梅跟随姑姑、舅舅等亲戚来到象山,并居住在姑姑和表哥打工的针织厂宿舍里。小梅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姑姑甚至怀疑小梅是否生病长了瘤,但小梅总是以自己能吃发胖为由搪塞过去。

  2009年9月17日晚上10点多,小梅躺在床上休息,突然肚子疼痛起来。为了不影响室友休息,小梅强忍着疼痛来到厕所。当时厕所还有其他人,为了不让别人听到,小梅忍着疼痛没吭一声。胀痛了几十分钟后,小梅生下一个男婴。慌乱中,小梅一手托着孩子,另一只手扯断脐带。想起自己的羞辱和满腹的委屈,小梅含着泪,将孩子扔出了四楼窗户。工厂保安发现男婴后报警,警方赶到时,孩子因坠伤致死,而失血过多的小梅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才捡回一条命。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象山县检察院专门指派女检察官承办此案。女检察官多次与小梅及家人进行沟通,在庭审时还与心理咨询师一起开导、劝解小梅,消除缓解小梅紧张忧虑的心情之余,还让小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和错误。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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