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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男子割颈杀死分手女友 法庭上神态淡定(图)

来源:红网
2010年11月11日10:08
梁昌华被长沙市检察院指控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陈勇
梁昌华被长沙市检察院指控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陈勇

11月10日上午10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梁昌华的神态十分淡定。-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陈勇
11月10日上午10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梁昌华的神态十分淡定。-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陈勇

  长沙27岁男子割颈杀死分手女友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红网长沙11月10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杨柳 通讯员 胡淋伟) 今日(10日)上午10时,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长沙县27岁的男子梁昌华被长沙市检察院指控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梁昌华杀害的是他声称“很爱很爱”的女朋友唐某。法庭上,梁昌华的神态十分淡定,脸上甚至还挂着微笑。

  梁昌华,1983年10月15日出生,初中文化。他与女友唐某2008年建立恋爱关系,后因家人反对而分手。

  今年4月2日晚7时许,梁昌华骑摩托车接了唐某到其所居住的长沙市都惠建筑金属构件公司员工宿舍三楼的宿舍房。二人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被害人唐某欲起身离开,梁昌华极力阻拦不成后,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架在唐某的颈部。

  唐某伸手抵挡并试图抢刀,双方在抢刀过程中唐某颈部被划了一刀。唐某受伤后,颈部大量流血,倒在地上呻呤。

  梁昌华见状,担心被人发现,又认为唐某反正不能被救活,持刀朝唐某的颈部连割两刀,致唐某当场死亡。

  住在梁昌华宿舍房间正下方的李某,听到楼上房间有异常响声,之后见到房间天花板有红色液体漏下,便上楼敲门询问,梁昌华回答说是打翻了红色染料。

  梁昌华清洗了杀人现场,将水果刀、拖把、被害人唐某的手机等物品丢弃在宿舍楼围墙外,并将唐某的尸体拖到宿舍四楼一空置房内藏匿后逃离。

  经法医鉴定,死者唐某系他人持锐器反复作用于颈部及全身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今年4月4日凌晨,梁昌华潜逃至广州深圳,并于同日到深圳派出所投案。梁昌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由于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遂作出上诉判决。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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