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欢迎舆论监督 “双起”只针对歪曲报道 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蒲剑表示,“双起”只是针对“有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报道)”;名誉权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名誉受到侵害时,民警有权向法院提起起诉。“双起”并没有藐视舆论监督,因为它并非针对负面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称将对歪曲事实的报纸和记者进行“双起”,即报纸歪曲事实攻击重庆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提及民警个人造成后果的,民警起诉。
昨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蒲剑向早报记者表示:重庆公安局欢迎媒体正常的舆论监督;而“双起”只是针对有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报道。
歪曲事实,就可“双起”
王立军的“双起”讲话来自于网站流传的一篇其关于“民警维权工作”的讲话稿,题目为“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时间为10月16日。该讲稿称:“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如此表态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民指出如此表态是对舆论监督的藐视;也有网友认为,“动用法律维权,正说明了警察的理性”,如果警方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进行维权,那才可怕。
昨日,早报记者并未获得王立军讲话的正式文本,但在“重庆交巡警在线”网上发现了一篇文章,该文指出,2010年10月24日,重庆梁平县交巡警大队中层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王立军在市局党委第22次会上的讲话及会议纪要精神,认为“这是市局党委特别是立军书记对民警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
歪曲报道由法院裁定
昨日下午,重庆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蒲剑就此事接受了早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很明白,“双起”只是针对“有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报道)”;名誉权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名誉受到侵害时,民警有权向法院提起起诉。
蒲剑强调,“双起”并没有藐视舆论监督,因为它并非针对负面报道,“不实的舆论,怎么能说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也必须是真实的,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
“我们欢迎正常的舆论监督。”蒲剑说,“重庆的公安工作经常得到舆论的关注,对我们的工作促进很大,我们也希望能得到正常的舆论监督。”不过他表示,“歪曲事实真相的,用法制的手段进行维权,这个挺好的。”
如何认定“歪曲事实真相攻击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报道”?蒲剑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由法院来裁定。”
蒲剑说:“王立军局长一直都很关心民警维权的问题。在打黑当中,好多民警都受到威胁、不实报道的干扰。王局长鼓励我们用法律的手段维权,让我们转变观念,采取法律的手段。”
不过最后,蒲剑仍强调:“鼓励民警依法维权,不是工作手册”,即未形成正式文件。
(责任编辑: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