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 莉 实习生 左永仁)宁夏开门清理“红头文件”,决定废止20件、宣布失效33件自治区政府规章,同时对18件政府规章进行部分修改。
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此次 “红头文件”清理,针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今年6月,他们将现行有效的204件自治区政府规章“晒”到政府法制网站等媒体,面向单位、部门及社会征求建议,使清理工作更加科学。
经清理,被废止的20件规章主要是它们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被废止或重新制定,主要内容与新公布的上位法规定相抵触。宣布失效的有33件,其中13件已被新公布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所替代;17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3件已无调整对象。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还对应修改的18件规章提出了修改意见。如部分规章中涉及“征收、征用”的内容应当进行修改,部分规章中涉及治安处罚的规定与现行法律不符,应当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