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身份证被当劫犯 外来工被关35天向国家索赔15万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李千帆) 丢了身份证成了犯罪嫌疑人,自广东少女林贝欣被错当成浙江通缉犯后,在广州打工的杨保才成了第二个“林贝欣”。因不满警方所给的4000余元赔偿,杨保才请求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索赔15万元,日前该案在广州中院举行了听证。
正在上网突然被抓
杨保才是河南周口沈丘县人,七八年前就来到广州打工,2010年1月14日,杨保才回老家过年,意外丢失了钱包。当时钱包里除了一张火车票,还有几百元现金和身份证。他当天去向同德派出所报案。
2010年6月24日,杨保才在白云区鹅掌坦新悦网吧上网时,几名警察突然走到了他面前。“他们问我,你是杨保才么?我说是啊!马上就被摁住了。”随后他便被带到了同德派出所。
杨保才回忆,6月25日上午,他接受第一次讯问时得知涉嫌在广州抢劫,民警让他辨认案发的房屋。“我一口咬定自己没有。”杨保才说。当日,他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随后便被移送到了白云看守所。
关35天因证据不足获释
在看守所里,他不再被唤作杨保才,而是2635。冷静下来后,杨保回想起了身份证丢失的事情。“我告诉警察身份证丢了,可能被人用来干坏事了,但没人理我”。
杨保才被拘留后影响到他的父母和儿子。弟弟阿强说,警察在网上通缉,哥哥被拘留后警方没有及时撤销网上通缉令,以至于在哥哥被拘留两天后的深夜,河南当地数十多名警察翻围墙强行进入他老家搜查,睡梦中的嫂子及侄子均被警察的行动惊醒。“家里十分担心,都以为他在外面犯了大事。”阿强说,几天后嫂子带着两个孩子来到广州找他。
杨保才在看守所里呆了35天,7月29日,警察喊“2635”,他懵懵懂懂地跟着警察走出了看守所大门。白云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国家赔四千他要15万
重获自由后,杨保才的生活被“索赔”占据。2010年9月6日,他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10月21日,白云公安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他4390.05元。
这在杨保才看来远远不够,于是,他又向广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白云分局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名誉损失5万元,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5万元,共计15万元,同时要求白云公安分局在网络上进行公开道歉,在其居住地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追究侮辱其人格的看守所民警的相关责任。经复议,广州市公安局于11月21日作出了维持原刑事赔偿决定书的决定。
杨保才不服,遂向广州中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庭后,杨保才告诉记者,“现在我也没办法回老家,大家都对我指指点点。即使我现在被放了,但村里人不懂,总觉得我被抓进去过,肯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