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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新国籍法明年1月生效 有条件允许双重国籍

来源:新华网
2010年12月23日09:59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韩联社23日报道,明年1月1日,韩国《国籍法修订案》将正式生效,其核心内容是针对海外韩侨、结婚移民者、全球人才等人群,政府有条件允许持有双重国籍。

  韩国法务部去年进行《修订案》立法预告后,国会今年4月举行国务会议,通过和颁布了该《修订案》,旨在实现社会整合、提高国家竞争力、解决低出生率问题。

  报道指出,《国籍法修订案》规定,韩国政府允许海外高级人才、结婚移民者、65岁以上高龄海外同胞持有双重国籍。

  韩国现行的《国籍法》规定,持双重国籍的韩国人须在22岁以前选择一个国籍,如果选择韩国国籍,则必须放弃外国国籍。如果不做选择,会失去韩国国籍。但《修订案》规定,如果以书面形式做出在韩国境内不行使外国国籍权利的承诺,则可继续拥有韩国国籍。

  《修订案》同时规定,在科学、经济、文化、体育等领域,能够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的外国优秀人才,随时都可申请韩国国籍。外国人入籍韩国时,最终放弃外国国籍的期限也被延长至1年。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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