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2月2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萧法) 今天,“11·15”杭州地铁湘湖站坍塌事故8名相关责任人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梅小峰等八名被告人被控在杭州地铁湘湖站建设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发生2008年11月15日的坍塌事故。庭审从上午9点10分开始,晚上9点30分结束。
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八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驻杭州地铁1号线湘湖站建设工程原常务副经理梅小峰、总工程师曹七一、质检部部长卢光伟、监测员洪祥、监测负责人侯学、总监代表蒋志浩、项目部经理方继涛及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驻湘湖站建设工程业主代表金建平,违反相关规定,违规施工、冒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基坑严重超挖,支撑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且钢管支撑架设不及时,垫层未及时浇筑,加之基坑监测失效,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导致湘湖站北2基坑发生坍塌。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11月15日15时15分左右,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发生坍塌,造成21人死亡、重伤1人、轻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达4962万余元。
庭审中,八名被告人对自己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没有异议,但对起诉书中的部分指控有异议,并均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单位出具的关于现实表现情况良好的证明和关于从宽处理的请求。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大小、是否构成自首,以及事故原因分析是否全面到位等方面展开了辩论。
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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