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19日专电(记者 马姝瑞)记者从安徽省公安部门了解到,该省通过组织开展“亮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假售假案件。截至2010年底,该省公安机关共破案19起,涉案总价值破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9人,打掉批发、销售侵权伪劣商品犯罪团伙7个、生产窝点9个,捣毁侵权互联网站1个。
此次“亮剑”专项行动持续五个月,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结束,将重点打击8种犯罪活动:印刷复制各类盗版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关系民生商品;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跨地区、跨国(境);职业化、团伙化、规模化;与商业贿赂等犯罪相关联;以及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中,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曾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查获大量假冒“茅台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名酒,涉案价值高达100余万元。
此外,蚌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还成功办结并移送起诉了郭某、黄某等人运输、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郭某犯罪团伙于2006年以来长期从广东汕头运输假冒伪劣卷烟到蚌埠市销售,牟取非法利益,涉案案值2539万元;黄某犯罪团伙自1998年开始至2010年2月,连续12年进行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活动,涉案案值5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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