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保安员胡某与同事产生矛盾,遭到同事李某殴打,于是想办法报复。其在与李某一起乘坐地铁时,趁李某不备将李某推下地铁站台,险些造成李某被撞身亡。记者昨日获悉,石景山法院受理了胡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胡某与被害人李某同为北京某公司保安。2010年9月13日,胡某因琐事遭到李某殴打。当日17时许,二人在本市地铁一号线军事博物馆站上行(苹果园向四惠东方向)站台车头位置候车时,胡某为报复李某,在地铁列车进站过程中,将李某推下站台,致李某头皮创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因地铁列车紧急制动,未轧到李某。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