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19:44 | 我来说两句 (0) | 来源:江西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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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视 《新闻早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7日对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情妇、广东卫视原主持人李泳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追缴李泳受贿所得“路虎”牌越野车一辆,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