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
李克杰
部分人大代表随意缺席,不仅影响了代表本人在广大选民中的声望和形象,更重要的是有损我国人大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挫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21日晚间公布了当天应与会的全部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2月22日《信息时报》),这是中国地方两会首次公开“晒”人大代表会议出勤情况。
从公布的出勤情况看,人大会议秘书处不仅分别公开了当天上午和下午“因公务活动请假”、“因故请假”和“缺席”代表的人数,而且还一一列出了这三类未到会代表的姓名。
像广州市人大这样,将未到会代表的具体原因和代表姓名向社会公布的举措,在全国各级人大中还绝无仅有,绝对称得上“领头雁”和“开先河者”。毋庸置疑,这一举措充分显示了广州市人大重视会风整顿会风,严肃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的决心和恒心,必将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积极支持。
近年来,随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大会议透明度的不断提高,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关心国家大事、监督代表履职的主人翁责任感。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及其他多种途径表达诉求、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极大地密切了人民群众同各级代表之间的关系,促进了人大代表的积极履职。然而,人们也看到,部分人大代表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代表职务,不仅在闭会期间难觅踪迹、难闻其声,而且在人大召开会议期间也不发言、不提案,甘心做“表决机器”,甚至有代表连每年集中几天的会议都无缘无故不参加,随意请假、随意缺席。这不仅影响了代表本人在广大选民中的声望和形象,更重要的是有损我国人大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挫伤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其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是难以估量的。
其实,我国人大代表非职业化的特点,决定了召开会议时保证代表出勤、确保会议质量的重要性。对于普通代表而言,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是履行代表职务的最关键时期。在会议期间,代表除了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其一年来工作进行监督和对未来一年计划进行表决外,还应当充分表达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和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平时难履职,开会时又不履职,这样的人大代表能得到选民信任吗?对于官员代表尤其是一些重要机关和部门的领导干部而言,则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要履行代表职务,表达选民诉求,监督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工作,为人大和政府的宏观决策建言献策;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督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应当充分利用人大召开会议的机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体察社会各阶层人士的疾苦,从而进一步端正政风、完善政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如果在人大会议上能够实现这样的目标,达到这样的目的,就说明人大会议开出了高质量,收到了好效果。
作为人大代表,无故缺席人大会议,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的。对这部分人大代表,不能仅仅对外通报了事,还要给予更严厉的纪律处分,很有必要上升到对选民和对地方事务负责的高度进行审视。如果确实没有时间履职,那就促其让出代表职位。当然,“因公”、“因故”请假的代表也不是无可厚非。人大会议的会期早就确定,除了突发事件外,一些公事和私事为什么就不能避开短短数日的会期呢?这背后是否存在对人大会议重视程度不够,参不参会都无所谓的态度呢?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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