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2月22日电记者徐伟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1日作出《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龚勇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检察干警向龚勇同志学习。
生前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处副处长的龚勇,长期忘我拼命办案,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于2月4日晚突发心梗猝亡,年仅39岁。
决定号召,学习龚勇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本色;始终把本职工作摆在第一位,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工作上;始终保持学习业务的钻劲和韧劲,提高执法办案技能,增强攻坚克难本领;克己奉公、清廉如水,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防线,树立人民检察官的良好职业形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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