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4日17:12 | 我来说两句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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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的意见》规定,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等作为执法考评的指标。《意见》称,公安部门设立执法考评指标应科学,须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