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王静来自安徽,昨日,他给本报来电,讲述了他对融入武汉,拥有一套“夫妻房”的渴望。
王静现在是武汉一冶钢结构公司的电焊工。2005年,他技校毕业后就一直在这里工作,6年来,他一直住公司的集体宿舍。他有一个女朋友,两人感情很好,王静一直想在外面租个房子,两人好有个照应,但转念一想,他要把钱存起来在武汉买一套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大小无所谓,只要是属于自己的、温暖的。”
王静说,他现在年纪还不大,暂时未考虑结婚问题,但也不能久拖不决。“我真希望能够申购经济适用房或者享受廉租房政策,哪怕在远城区也好,大不了我们出门早一点回家晚一点,听说有的企业给员工提供了‘夫妻房’,好羡慕啊。”
王静说,他们公司将一名新员工培养成一个熟练工时,熟练工也差不多到了该结婚生子的年纪,不少人因为买不起房,不得不放弃在武汉的工作。“没有房子,户口啊养老啊都是问题,将来孩子上学也不好解决。”
记者调查
四成农民工
在工作城市租房居住
去年,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曾对湖北省部分农民工的居住状况进行调查,在他们工作的城市里,近九成的农民工没有自己的住房。
调查发现,在城里,他们的居住状况主要是以租房居住和住单位宿舍这两种方式为主,这两种方式的比例分别为41.4%和35.9%。 买房居住的占12.9%,住单位宿舍的占35.9%,租房居住的占41.4%,借住亲朋家的占4.0%,还有一些居无定所的,占到5.8%。 该份报告显示,农民工的住房状况明显受制于收入状况和单位性质。收入越高,买房居住的比例越大,但是这也并不是绝对的;除了少数成功的农民工之外,绝大部分农民工无法一次性付清房款,银行在贷款方面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措施少,因此,单位性质和工作的稳定性决定了农民工买房比例。
全国政协委员高抒:
给农民工提供
分级住房补助
来汉农民工王静的困惑,引发了全国政协委员的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副主委、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院长高抒称,他自己在国外的亲身经历,让他对流动人群的住房、子女教育问题格外关注。
上世纪80年代末,高抒一家三口到国外攻读博士,当时国家只给了每月200英镑的生活费,根本难以糊口。但是,所在国的政策让他倍感温暖:不但为三人提供了生活补助,还为孩子提供了教育补贴。
高抒说,现实中,很多农民工像王静一样,不得不住在租住的房里,甚至是简易房,在城市里难以立足。他们的子女未来又要面临在城里上学难,许多孩子成了“留守儿童”,“从教育心理学上来看,这很不利于孩子成长。”
针对王静这样的人群,高抒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住房补助;建设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应明确把农民工列入受惠对象。
此外,他建议,对于收入低而签了较长劳动劳务合同的务工人员,由政府出资,拿出部分廉租房免费居住;对于工期较短的人员,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租房补助,按具体情况分成不同补助等级,使他们租得起廉租房。
高抒表示,务工人员在工作地有了住房,对他们安居乐业、培养后代很有好处,也能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服务当地城市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
降低农民工社保门槛
实行分级管理
民建中央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郑州市副市长龚立群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根据我国的国情,对农民工社保应实行分类分级保障,扩大农民工的参保覆盖面。将那些工龄长的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现行制度,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保;对不稳定就业的,引入过渡性办法,除工伤、失业保险按现行规定,医疗、养老保险可以采取建立过渡型账户的办法灵活操作。
全国政协委员黄建中:
农民工的人文教育
不能缺失
昨日,农工党中央委员、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向大会提交提案,他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农民工拥有一定经验、资金和学习能力,而90后的农民工正处于人生重要的转折期,两者通过学习可以为他们打下良好的基础。
他认为,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间的不和谐,很多是人文冲突;人的全面发展,市场经济发展,都需要人文支持。
建议要科学制定农民工教育培训政策,开展适合农民工、形式多样、开放的学历教育,让农民工树立科学精神、让知识带给他们真正的尊严感,成为每一位农民工人生新起点。
全国政协委员郗杰英:
让新生代农民工
同工同酬
郗杰英认为,农民工的很多问题和收入直接联系。同工不同酬违背了按劳分配原则,构成了对新生代农民工身份的歧视,容易使他们产生不平等感,对政府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仇视心理,影响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实现同工同酬要规范用工制度,提高农民工的最低工资水平,健全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同工同酬原则的法律责任。而且要制定农民工工资晋升制度,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