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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今后居民享受低保须经听证认可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3月10日12:16
  中广网南昌3月10日消息(记者范存宝)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西省民政厅发出通知,今后享受低保的居民必须经过听证认可,否则不能享受。同时,听证时,基层干部必须回避。

  江西今后将会对新增的低保对象进行审查,县级民政部门将会做到户户上门,家家见面,确保每一户新增低保对象都符合条件。通过劳动保障、银行、证券、税务、工商、公安、住房等部门核查申请者的家庭存款、住房、汽车、有价证券等财产收入,确保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查清楚。同时坚持对低保常补对象,年审非常补对象半年审制度,对已重新就业、已领取养老金或死亡的低保对象应该及时的清退,及时地停发低保金,并且在档案上进行停止跟踪登记,。同时在2010年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清除享受低保备案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备案登记的范围,将乡镇和街道干部亲属享受低保也进行备案登记。明确基层干部是指所有在乡镇、街道工作的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如果低保对象是基层干部的亲属,公示的时候要注明已救助对象与有关基层干部的关系,基层干部亲属则是指基层干部的直系亲属和二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听证的时候基层干部必须回避。
(责任编辑:U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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