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25日电(记者 姚奕)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公”消费问题一直颇受关注。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个政府部门对有关公务支出情况公开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北京将在3月底向社会公布北京市的公务用车数量。3月8日,财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戴柏华接受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将公开2011年中央预算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总体情况,中央预算部门相应公开本部门出国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预算。
“两会”结束不久,中央层面的举措正式出台。据新华社报道,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10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并且,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要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长期关注“三公”消费等问题。他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央部门专门进行“三公”经费情况的公布,这将是第一次,此举意味着政府在“三公”消费方面透明度的提升。叶青表示,把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也将形成一种示范作用,会对各地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他认为,有一些地方可能会因此跟进,出台类似措施。
对于此次公开的内容,专家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叶青提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公开,不要笼统地公布数字,而是应该向社会明确说明这些数字是怎么来的,标准是什么;统计到的是哪一部分经费、没有或者不能进行统计的又是哪些部分。
叶青举例说,比如公务用车这一项,购买公务车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狭义的公车购买,即通过预算内拨款购买的。这部分在预算报告中很容易明确地归类为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另一种则是广义上的公车购买,例如由于开展某个项目需要用车。这种项目经费内的购车支出,并非通过上述预算内拨款的途径购买,但也应该归到公务用车经费支出里。未来公布的公务用车经费支出情况是否包括这一项,需要进行说明。这样,才能让社会和公众更好地了解、监督“三公”经费的用途。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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