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创业缺资金可以“零首付” 湖北出新政鼓励创业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2011年03月25日04:08
  楚天金报讯 有项目没资金又想创业,怎么办?从现在开始,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零首付”注册自己的公司。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9个方面、38条措施,其中,助推创业的政策成为最大亮点。

  注资10万元以下可“零出资”

  根据《意见》第4条,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者、农民创业者、复员退伍军人创业者、城镇失业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投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业者,县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园区)引进的投资者”,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首次出资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公司股东只需在公司成立1年内,缴足注册资本的20%即可;剩余80%,可在2年内缴足。

  此前,湖北省工商局曾出台措施,将初创科技型、环保型、节能型企业的首次注资降到1万元。本次出台的“38条”,除了大面积放宽受惠主体,还将注册时的首次出资比例降至注册资本总额的20%以下。据介绍,这实际上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首期“零出资”。为暂时缺乏启动资金的人员,提供了前期低投入的创业路径。

  注资50万元以内可“零首付”

  除了放宽10万元以下公司的注册条件,新“38条”同时推出针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内的公司推出“注册资本零首付”。

  根据《意见》第12条,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其注册资本“零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后6个月内,再缴符合法定首期注册资本比例和限额的出资,其余出资可在以往规定的最长期限分期缴足。(记者乔奇 通讯员彭为红)

  作者:乔奇 彭为红
(责任编辑:陈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相关推荐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