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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视台为何屡打不绝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8日07:29
  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范传贵

  “安徽有上千家私人电视台”事件曝光后,安徽省广电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更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非法电视台(点)的打击力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安徽各级广电部门对私人电视台的打击力度都很大,今年1月到3月31日,安徽省还展开了“查禁非法电视台专项行动”。然而,从广电部门的数据来看,每年打击的私人电视台数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

  有一线执法人员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说,这种举报一个打一个的做法实为下下之策,要彻底清除私人电视台,需从根源上多管齐下,切断非法广告商、机器制售商、通讯公司等环节的利益链条,更应完善相关法律,增加违法成本,以威慑这些非法商人。

  打击多年收效甚微

  据了解,早在2007年,安徽省广电局就已总结了打击私人电视台的几个难点,“非法电视台开始向交界处转移、向打击较弱的地方转移,设备越来越小型化,隐蔽性更强;经过了多次整治打击,非法建台者也有了抗拒执法的经验”。

  “这些特点依然是困扰我们打击的关键地方。”安徽省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设备小,很多时候带着就跑了。在一些边界的地方,打击起来就更难了。“比如你在这个县的某个镇检测到非法信号,当你去查的时候,信号的源头却设在另一个县甚至另一个省,你无权去查”。

  尽管困难重重,但安徽省广电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非常重视对“私人电视台”的打击。安徽省利辛县委宣传部宣传室主任李西连也表示,他曾经在电视台待过一段时间,经常跟着执法队下去查,现场取证。“只要有举报,我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去查”。

  安徽省广电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和2007年,安徽查禁的非法电视台(点)分别为24座和23座,2008年增至107座,2009年和2010年查禁的数量分别为61座和70多座。在如此大的打击力度下,非法电视台为何依然存在?

  多个环节进行打击

  《法制日报》记者从媒体公开报道上了解到,安徽省广电局社管处副处长杨剑曾表示:“在查禁非法电视台(点)工作上,我们一是要求属地管理,地方广电系统对属地情况负责;二是坚持露头就打。”

  “我们只有6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也不是说要增加人手,其实增加再多也没用,关键是要改变打击环节,不能只在一个环节打击。”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打击方式很难彻底根除非法电视台。

  如何有效打击?“首先,应该从做广告的那些药商、药贩子入手;其次,应该打击制售非法电视发射设备的厂商;再次,要严查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的巡塔员,追究他们渎职责任。只要做到这3点,那私人电视台就不会存在。”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完善法律形成威慑

  据了解,我国1997年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擅自设台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这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能够对“私人电视台”存在制约的法条。但在现实操作中,却远没有那么简单,据相关规定,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没收设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其播出的内容进行检查,工商局负责对其广告进行检查,而拘捕责任人需要公安部门执行。

  “很难操作,我们现在是抓不到人,就算抓到了,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罚。”利辛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必须完善惩罚机制,增加违法成本,这样才能形成威慑。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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