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化民 通讯员 武宇华)清明节前夕,天镇县纪委明确要求:严防公车参与清明祭拜上坟活动。同时,县纪委与50家单位签订承诺书。
天镇县纪委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公车私用的热点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清明期间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今年3月以来,县纪委对全县公车情况清理登记摸底,及时掌握车辆购买时间、排气量、价格、编制等基本情况。县纪委于三月下旬发出通知,重申有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自觉带头执行,坚决不用公车参与扫墓祭拜活动。县纪委利用县电视台、《天镇动态》、天镇廉政网等宣传载体,播(刊)出禁止公车私用有关要求。县纪委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登记、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公务用车安全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同时公布举报电话。
(编辑:力国才)
作者:李化民 武宇华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