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浩波 男,1976年生于江苏泰兴,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 |
今年“3·15”期间,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等50位中国作家联合发表“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收录了上述作家几乎全部的作品,并对用户免费开放,却没有取得任何人的授权。
与愤慨维权的作家不同,也有一些网友认为,免费、便捷的知识流通成本,是互联网技术给人类文明带来的新机遇。
孰是孰非?传统的付费阅读与数字时代的免费午餐之间,是否有一条共赢之路?昨天,本报对话“50名作家声讨百度文库”活动的发起人、北京磨铁图书公司负责人沈浩波。
关键词
50作家叫板百度文库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沈浩波等50名作家联名发表《“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在没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免费提供文档作品下载服务,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了伤害。
3月24日,出版业、作家代表与百度进行维权谈判,作家代表提出的4点诉求被百度驳回。
3月30日,在清除了一些非授权的文学类作品后,百度宣布上线版权合作平台。百度方面表示,这一平台将为版权方提供销售分成、广告分成等多种合作模式。
我认为,事实上,所有具备市场价值的中文文学作品,都被包括在这279万份免费文档中了。
京华时报:你认为百度文库的哪些行为是侵权的?
沈浩波:我手中有数据,截止到今年3月14日,用户可以在百度文库中免费共享2056万份文档,其中文学作品279万份。这里面既有金庸的全集、王蒙的新作,也有韩寒的《三重门》、慕容雪村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等。其中,慕容雪村的这本《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被下载了4万次,而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则有760个版本。
我认为,事实上,所有具备市场价值的中文文学作品,都被包括在这279万份免费文档中了。不告而取谓之偷,百度文库已经成了一个贼赃市场。
京华时报:联合宣言发出去后,有什么反应?
沈浩波:很多作家致电要求加入联合署名,我的手机被(媒体)打到断电了。3月16日,百度一个高层跟我和音乐行业的高晓松面谈。我的态度是,百度必须与作家和出版界公推的代表进行透明谈判,以行业为重,以所有著作权人集体利益为重,决不以单独的个人名义或单家企业的名义与百度谈判。后来,就有了清明节前的正式谈判。
京华时报:谈判有进展吗?沈浩波:谈判前,大家做了很多准备,我们的态度是,希望用最大的诚意,促使谈判成功,但决不牺牲底线。很可惜,我们未感受到百度高层的任何谈判诚意。
我们认为,百度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出版平台,应遵循著作权保护中的“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基于此,我们提出四点基本诉求:a)百度文库应公开道歉、赔偿损失;b)百度文库必须立即停止侵权;c)爱国者百看电子书严重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百度文库应立即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d)百度文库在今后的经营中应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经谈判双方认可的“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
京华时报:百度方面有什么表示?
沈浩波:百度坚持了被我们称为“朱光保护费”的模式,其核心是:作家们必须将版权作品名录或全文上传至百度服务器,百度方依托“技术比对系统”保护其版权,也就是说,你必须先把东西给我,我才会保障你的安全。
用彭浩翔的话说,这是你得先陪我睡,我才能保证不强奸你。这个模式,他们准备强制推行。我们坚决不同意他们的这一模式。
百度文库关闭与否,不是我们操心的事情。对于作家来说,它只要变成正版的就行。
京华时报:从长远来看,百度文库会对原创文学和传统出版业造成哪些伤害?
沈浩波:它对我们传统的文学创作行业、纸质出版以及销售行业造成了巨大伤害。新书还没上市,百度文库里就有了,谁还会花钱去买书。事实上,这对文化出版行业的整个链条都形成了非常致命的打击,受伤的,从文学创作,到传统纸质出版、再到数字出版。
京华时报:韩寒在致李彦宏的信中,把出版业描述成了一个薄利,似乎更靠着精神食粮支撑的行业,你怎么看?
沈浩波:我们这个行业,在纸质出版时代,你卖1本正版,他卖10本盗版,作家和出版商都在为盗版打工。数字出版时代,本来是一个机会,技术的革新会带来产业的发展,但侵权盗版变得更加容易,还出现了像百度这样成建制的、大规模的、人类历史上有史以来最庞大的一种盗版。
京华时报:据你了解,大部分作家的生活状态如何?
沈浩波:很多人都有别的工作。如果光靠写作,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支撑生活的。一般作家,一年写一本长篇小说正常吧,然后能卖几千本,可不就是只能赚1万到2万块钱。实际上,没有多少作家的书能卖到一万本以上的。
我们之中有畅销作家,但更多的是不畅销的作家。他们耗尽心血,熬白头发,用数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苦心创作了一部作品,所得版税仅够生存,甚至还不足以生存。这样的社会现实,怎么能鼓励创作?现在我们免费看了书,将来一定会无书可看。
京华时报:百度负责人日前已经表态称,如果管不好百度文库,就将它关掉。你认为,百度文库是否应该关闭?
沈浩波:我觉得,只要它能改变模式,关闭与否不是我们作家操心的事情。对于作家来说,它只要变成正版的就行。
京华时报:面对作家的声讨,百度采取了删除文库中的非授权作品,并紧急上线“文库版权合作平台”,你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沈浩波:我们对此表示忧虑,这是否意味着侵权盗版的原文库模式与出版商合作平台将长期共存?今后,是不是只有和百度合作,才能获得版权保护的保障?
互联网的精神不是免费共享,而是更自由地创作、更便捷地传播知识。
京华时报:百度宣称,互联网的精神是免费和共享,你如何看待这句话?
沈浩波:首先,互联网的精神不是免费共享。互联网的精神,是更自由地创作和更便捷地传播知识,百度偷换了概念。而且,即使是免费和共享,也必须是在权利人同意的基础上再去进行共享。
京华时报:你认为,百度如何利用这些免费文档盈利?
沈浩波:百度文库,为百度吸引了大量的网民浏览。对互联网公司来讲,流量意味着一切,流量是他们的“资产”,可以转化为广告收入。目前,百度文库培养了大批用户,用户有积分,积分甚至可以换取实物,具备“电子货币”的性质。可以说,百度文库是互联网出版兼发行。百度公司的股票等也会因此而受益。
京华时报:有一部分网友在支持百度文库,认为它提供了免费的信息,你怎么看待这些网友的意见?
沈浩波:我充分地理解这些网民,曾经有人给他们提供免费的阅读,他们为什么不看呢。比如,你今天给网民一个免费的午餐,这对他来说,他太高兴了,你天天给他提供免费午餐,他当然更高兴了。问题是,你提供的免费午餐,是偷来的,而偷来之后,你(百度)又赚钱了,这是本质对吧。我们要抓的,就是你这个盗贼!
京华时报:百度的做法是否适用于“网络避风港原则”?
沈浩波:我觉得,肯定不适用。网络避风港的基本原则是:资源共享,先上传,若被指证侵权,再删除。回顾历史,避风港原则是在1998年美国DMCA法案中提出,其历史背景是保护互联网这一新生事物,逻辑基础是用户只是上传个人合法文档。
而在中文互联网中,涉及文学和图书的“分享”,99%都是侵权行为,都是偷来他人的著作权,而后再去和别人分享。
京华时报:你认为百度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沈浩波:我们和作家、出版界、法律界的代表深入探讨后认为,百度文库的经营行为可以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且构成单位犯罪,百度实际经营者李彦宏先生及分管副总裁、产品总监、产品经理等主管人员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更详细的分析,大家可以去看路金波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