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郴州最大的涉黑团伙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图为庭审现场。 |
4月7日上午8点,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辆押解车缓缓驶来,在法院门外守候多时的人群呼啦啦围了上来。追着押解车一路到岗亭,在看清了车上押送的人后,人群里有人悄悄鼓起了掌。 当天上午,郴州市最大的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5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记者 龚化 见习记者 陈昂
【庭审】 52名被告人涉嫌20项罪名
上午8点半,庭审正式开始,小型足球场大小的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十多名旁听者因为找不到座位,不得不站着旁听。52名被告人随后鱼贯而入,除了1号被告人陈晓青、3号被告人戴林辉及其他几名骨干成员外,他们中的多数人都长着一张稚气的脸。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卫向法庭宣读了长达8万余字的起诉书,起诉书指控:以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有52名成员,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容留卖淫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等20项罪名,先后作案129次。
公诉人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晓青、许以国、戴林辉等人先后纠集社会闲杂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形成了层级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永兴县城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恶,大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非法涉足煤炭矿山、冶炼、沙场、工程建筑等行业,以黑敛财、聚财养黑、积财护黑。
【内幕】 “帮规”很森严,文身定等级
据悉,在这个涉黑组织内部,“家法”森严。诸如“严禁染指兄弟妻子女友;禁止帮内兄弟吸毒;禁止向外人吐露组织机密,‘犯事’后更不许出卖兄弟……”如果“组织”成员违犯“帮规”,团伙老大将号召帮内人员对其殴打、排挤以示惩戒。
除了“帮规”,“老大”们还用文身的形式划定出帮内的等级。许以国文“关公”图案,手下骨干则依据各人在帮内的身份地位,分别文以大小各异的“龙”、“虎”、“豹”、“狼”、“蛇”等图案。
多项证据显示,该犯罪团伙在永兴等地横行霸道多年,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共导致4人死亡,10人重伤,30人轻伤。目前,该案多名受害人以及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郴州市中院拟用14天时间完成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