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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重庆4月15日电 记者 徐伟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0年在26个区县检察院试点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管理工作机制以来,截至目前,共实施帮教291人,未发现帮教管理对象有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重庆市每年普通刑事案件微罪不诉人员均在1000人以上,2009年为1136人,2010年为1469人,开展微罪不诉人员的帮教管理有现实的积极意义。”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李建超说,微罪不诉人员帮教管理对象主要以未成年被不起诉人和因亲友、邻里、同事、同学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不起诉人为主要帮教对象。帮教管理依托社区、学校和所在单位,对微罪不诉人员加强教育、帮助,促使其悔过自新。
据悉,重庆市委政法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对微罪不诉人员加强帮教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微罪不诉人员帮教管理纳入了综治平台。根据这个实施意见,重庆检察机关目前正在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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