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鹏
4月22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去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980余起,其中审结判决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刑事案件31起,54名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在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比较典型的有10起。
网管上传成人小说
2009年3月16日12时许,赵东印在费县新桥镇驻地经营的“中国联通新桥营业厅”内,利用自己的电脑给薛庄镇沂蒙村的李伟手机内存卡中下载了“淫秽视频短片”40部,并收费5元。2010年1月18日,费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赵东印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09年10月始,安敬强为增加网站浏览量,利用担任郑州迪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网络主管的便利,以该公司在潍坊百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托管的服务器私自架设手机wap网站“成人小说”,并上传文章42238篇,经鉴定,其中34382篇属于淫秽物品。2010年4月2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安敬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披着马甲发“黄帖”
2009年5月初至6月中旬,栾文海多次以“luanwenhaide”的网名通过互联网在“可人儿社区”网站的可人儿“亚洲风情区”、“三级另类区”、“BT亚洲区”先后发布主题帖22个,涉及淫秽色情图片88张、淫秽色情视频1部,网民点击率达到63325次。2010年10月25日,青岛莱西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栾文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复制盗版图书谋财
2009年5月,孙书文、孙东起、赵金霞伙同左香尊(另案处理)共同出资组成非法复制盗版图书团伙。2009年7月24日,孙东起和赵金霞在进行非法复制图书交易时,被梁山县新闻出版局和公安局联合查获,当场查缴非法复制的《步步高》和《创新思维》共计1478册,涉案码洋7.6万元。
2010年5月11日,梁山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孙书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孙东起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赵金霞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除了上述案件外,管延洲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6案件也被选入了10起典型案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