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娜
为保护知识产权,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机制,进行着持之以恒的努力。如通过立案监督,纠正该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通过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久拖不决、侦破不力、处理不当的案件提出纠正意见;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注意深挖犯罪……
如何让这些作用发挥得更加到位?许多地方检察机关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介绍,江苏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执法案件与检察机关会商机制。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方向和固定方法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案件不因丧失收集证据的时机而作降格处理。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专项行动的案件,检察机关都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对证明力薄弱的证据,在审查逮捕阶段通过进一步补查予以补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名宇说,珠海市检察院成立了全国首个高新区知识产权检察室,专门负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履行打击、预防、保护等职能。深圳市检察院率先成立了理论界、企业界和司法界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专门研究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汕头市澄海区检察院在“玩具之都”设立了工作联络点,建立了工作机制,对与玩具行业相关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开展同步监督。
由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很多权利人往往放弃司法救济,选择行政处理,容易使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停留在“行政处罚”阶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托信息平台,提升监督效能,成了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共同的选择。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卓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全省12个州市1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成了信息平台,共接入1072个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使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有了可靠、高效的监督平台。采取“网上排查、一键移送、远程会商”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整合了社会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使监督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刚透露,浙江一直在积极探索构建执法衔接工作的新渠道,如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设立了驻区工商分局、烟草专卖局的执法衔接工作联络室;永康市检察院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科,专门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工作的监督。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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