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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尾气检测新法下月实施 直接影响车年审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5月25日02:59

  汽车尾气检测新法下月实施 新方法能模拟汽车行驶排气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穗环宣) 车主们要注意了,抽检试行了两个月,6月1日,机动车尾气的检测新标准-简易工况法就要全面实施了,能否通过新标检测直接影响车辆年审。

  新方法能模拟汽车行驶排气

  2004年至2010年,在汽车保有量从68.2万辆增加到161.1万辆,增加幅度达136%的情况下,空气中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污染物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一氧化碳浓度不但没有同步增加,反而分别下降了27.4%、30.3%和33.9%。

  据了解,机动车尾气对空气污染的贡献率接近40%,因此,后亚运时代,要想保住这项“亚运遗产”,机动车尾气污染自然成了广州市严控的目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发〔2010〕18号)、《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方案》(粤环〔2011〕3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关于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制度的通告》(穗环〔2010〕75号)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污染控制整体水平,落实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措施,减少在用车排气污染,在经过两个月试运行后,广州市将从6月1日开始正式对机动车实施工况法排气检测。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对于旧的检测方法,新方法能够模拟汽车在道路上实际行驶的状况进行排气检测,其检测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在用汽车的实际排放状况,而且误判率较低,有利于促进加强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改善在用车排放状况,将对综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广州市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北京、江苏、山东等10多省、市已开展工况法排气检测工作,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检验的年审期限和地点等均不变

  采用更严格的工况法后,车主在年审时会面对哪些变化?广州市环保局副巡视员、机动车污染控制处处长李倬昨天用“四一致“和”四不同“来做了解答。不变的四方面分别是:第一,车辆检验期限仍然与“年审”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期限一致;第二,机动车年审的检测点仍然为具有资质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检测点仍然为具有资质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第三经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经维修后应回原负责检验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第四,不能通过排气污染检验的车辆,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不予通过营运车辆定期审验。

  李倬提醒车主,新的检验方法与旧方法相比有四方面的不同:一是排气检测方法的不同;二是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维修要求不同;三是检测收费标准不同,根据物价部门审批,各类车型工况法排气检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轻型汽车70元/辆、中型汽车80元/辆、重型汽车90元/辆,由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机构收取;四是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不同。

  新方法标准有何不同?

  ●排气检测方法不同:轻型汽油车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检测,柴油车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进行检测。“重型汽油车”和不适用工况法检测的车型仍然采用原来的检测方法检测,主要车型包括全时四轮驱动汽车、紧密型多驱动轴汽车、额定功率超过450千瓦的特重型汽车等。

  ●对排气超标车辆的维修要求不同:经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要求送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复检时应出示维修证明或发票。

  ●检测收费标准不同:根据物价部门审批,各类车型工况法排气检测的收费标准分别为:轻型汽车70元/辆、中型汽车80元/辆、重型汽车90元/辆,由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机构收取。

  ●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不同: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有效期调整至与年审期限一致,环保标志换发与年审同步办理。

  温馨提醒

  1.加强对车辆定期保养

  部分车辆由于平时缺乏对排放控制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存在冒黑烟现象,导致排放状况较差,将难以通过检验,建议车主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排放状况,既有利于减少污染,也有利于车辆顺利通过排气污染检验。

  2.故障车辆先修复再送检

  在车辆送检前,建议车主自行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零部件缺损的情况,应当修复后再送检。

  3.极少数老旧车不能通过检验

  对于首次检验排气超标的车辆,绝大部分都能通过有针对性的维修使其达标,但对于极少数使用年限长,或者重要部件严重老化、劣化的老旧车辆,因车辆本身技术方面的原因,或者因车辆维修成本过高的原因,不能使其恢复至正常的技术状态,达到排放标准,将不能通过排气污染检验。

  4.超标车持维护凭证方能复检

  对排气超标车辆诊断、维修的技术性及专业性很强,排气超标车辆能否修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维修技术水平和维修质量,为保障车主的权益,在车辆完成维修后,应向维修厂索取维修证明和维修发票,否则不能进行复检。

  5.检测时带齐有关证件

  为节省车主的时间,建议在办理车辆年审时,带齐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经排气污染检验合格后,可凭上述证件立即到环保部门设在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核发点领取环保标志。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工作的咨询投诉电话为:83190024

  排气超标车辆维修工作的咨询投诉电话为:96900

(责任编辑:U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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