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军 通讯员 杨建兴
昨日,备受关注的湖南众一集团原董事长李湘铭“涉黑”团伙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作为该案惟一被告单位的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涉嫌骗取贷款罪也被公诉机关一并起诉。由于涉及面广、案情复杂,庭审预计持续3天。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李湘铭为首的犯罪团伙,4年间共实施犯罪25起,致伤数十人。其中,李湘铭等27人及李湘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湖南众一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运输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买卖、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骗取贷款罪等15项罪名。被告人李湘铭先后以承包工程、提供优厚待遇、提供保护帮忙“了难”等手段,将被告人殷亮、黄辉、罗睿等20多人网罗至手下,并逐步形成了组织结构紧密、层次比较分明、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李湘铭多次组织人员对购房者进行威胁、殴打,构成轻微伤,李湘铭的暴行也致使众多购房户到处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而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3次用房产项目骗取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分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709.2万元,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