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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慈善信息五年内透明 禁止强捐变相摊派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1年07月10日06:12

  民政部:慈善信息五年内要透明

  “十二五”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开始征求意见,将禁止强捐、变相摊派等行为

  综合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民政部8日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建立完善慈善事业监管体系被列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

  鼓励利用网络披露捐赠信息

  “意见稿”指出,要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根据意见稿,我国鼓励开展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重大慈善项目巡视员等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地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形成法律监督、行政监管、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慈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慈善事业监督有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捐助者可自行决定捐赠用途

  “意见稿”指出,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同时,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尊重捐赠人意愿。

  此外,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还将遵循依法推进原则和鼓励创新原则。政府推动制定并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依法培育监管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公益慈善组织依法开展慈善募捐和资源调配等活动,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组织运作主体作用。

  [链接]

  我国社会捐赠总额达700多亿

  2010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高达700多亿元。截至去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个。然而,基金会的透明度、公信力和资产运作等方面,也同样越发受到公众的关注。因为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基金会有官网、不到五分之一的基金会发布官网年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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