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库车9月14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通讯员汪渝 马鑫) 2011年9月4日零时许,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阿拉哈格镇万顺商店库房发生火灾。同年9月5日凌晨4时许,位于阿克苏库车县哈尼喀塔木乡乌尊村村委会办公室发生火灾。连续2起火灾案件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接到报警后,库车县消防大队立即派员联合刑侦大队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对2起火灾开展了事故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现场发现 2起火灾无任何火源存在,电气线路无故障痕迹且“9·4”火灾库房门锁铁环被剪断,“9·5”火灾办公室后窗玻璃被砸烂。同时,2起火灾事故现场均存在有遗留的汽油味。
通过以上分析判断,库车县消防大队初步确定该2起案为纵火案件。通过对该案的进一步侦破,2011年9月13日2名犯罪嫌疑人成功被抓获。
后据“9·4”纵火案犯罪嫌疑人玉某交代,9月4日零时许,玉某把“万顺商店”库房门锁铁环剪断后进入房内,将2饮料瓶汽油和多瓶白酒散在库房内,点燃后引起库房内汽油燃爆,库房东、南、北三面墙体倒塌。玉某逃离现场时被库房北面倒塌的墙体压倒受伤。
而“9·5”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苏某在9月5日凌晨4时许,携带提前准备好的1盒火柴、3饮料瓶汽油,步行至村委会南侧平房外墙,先用石头将计划生育办公室后窗玻璃砸烂,并倒入2瓶汽油,划燃多根火柴投入室内时均熄灭,未引燃汽油;随后用石头将财务室后窗玻璃砸烂,倒入1瓶汽油,投入火柴点燃汽油,引起大火后逃离现场。
该2起案件的成功告破,体现了消防机构与刑侦部门联合办案的成效,仅8日就将2起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秩序,用实际行动向党委、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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