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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为家庭琐事报复哥哥举报敲诈 哥被判三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7日12:50
  中新网商丘10月17日电(齐永 徐永忠)为报复哥哥,弟弟向派出所检举哥哥九年前敲诈勒索他人20000元,警方据此逮捕了哥哥张某。近日,河南夏邑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河南省夏邑县一对同胞兄弟,因为家庭琐事闹矛盾,哥哥邀人把弟弟打了一顿。弟弟吃不下这个亏,就跑到当地派出所告哥哥张某,而且向民警检举张某九年前敲诈勒索他人20000元的犯罪线索。“以前我们弟兄两个好得很,2002年农历年刚过,一次我哥哥不经意间告诉我,说前几天让山东省的朋友送盗版教材时,他组织了几个人截住山东的商人强要了20000元。”这位弟弟向民警举报说。

  之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且查证属实。张某于2011年5月27日被批准逮捕,后被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以前一直从事盗版教材生意。2002年农历正月初,张某向山东商人李某、贾某打电话,让他们送盗版教材过来,并商定好了所要的教材名称、册数和价格。李某、贾某拉着教材来到夏邑县,坚持要先付货款再卸书,而张某想先拖欠着。后由于李某和贾某的坚持,张某才极不情愿地将货款20000多元交给了贾某。

  但随后,离开夏邑县城不多的李某、贾某就被张某开车并带着几个人拦截住了。张某扬言:“退给我20000元,要不然我就打电话报警,让公安连人带车一块扣。”因为都是盗版书,李某、贾某害怕告发,就极不情愿地将20000元给了张某。

  “当时我们也不想给他这些钱,但是我们做的是违法生意,怕被公安知道了拘留我们,只能"哑巴吃黄连",被迫把钱给了张某”。李某吞吞吐吐地向办案民警交代。

  夏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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