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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规定要拿助学金必须先劳动引争议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19日07:01
  中广网烟台10月19日消息(记者解朝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山东烟台听众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打来电话反映说,位于烟台市的山东工商学院规定,领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任务,否则助学金将不予发放。

  发放助学金与学校的劳动任务强制挂钩

  清晨一起床,来不及吃早饭,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小洁(化名)便匆匆赶到学校的另一座宿舍楼去打扫卫生。

  学生小洁:我是擦栏杆,打扫一至六楼所有楼道的字画、消防栓,什么都得擦,楼管态度也特别差。要干的活太多,都干不完。中午没法休息,早晨没法在餐厅吃饭,只能买了饭在教室吃。

  和小洁一样,学生小然(化名)也肩负着类似的劳动任务。小然介绍说,在山东工商学院,领取了助学金的学生一年之后都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任务,并且是在宿舍楼管的严格监督之下。每年劳动45天,每天劳动一小时,分上午和下午两次打扫。届届都如此,似乎成为了学校的一项“传统”。学生们虽然有怨言但也不敢不完成任务。因为如果不完成或者完成的不够好,还可能重新打扫。

  学生小然:这学期我干的活是拖四个楼梯加上两个比较长的走廊,必须每天打扫两次,每天早晨8点以前必须打扫完,中午一点以前必须打扫完。干完活以后楼管阿姨要检查,楼管阿姨要给你打差(评),三次(差评)就得重新打扫。

  学校:劳动等于“感恩教育”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工商学院的楼管人员。他们表示,学校的每座宿舍楼都是由领取助学金的同学打扫,自己只是按照学校给予的名单办事。

  楼管:每个楼都是这样,学校只是给个名单,然后说你们楼这一批的义务劳动这么多人要做45天。学生劳动的成绩最后要报给学校的。

  助学金和强制劳动如此绑定是否有规可循?记者以学生家长的身份联系了山东工商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得到的回复是,让领取助学金的同学参加劳动是学校的规定。

  助学贷款中心:我们学校就是有这个规定,拿助学金的要义务劳动,一年45天,一天一个小时,45小时。

  记者:这个任务不会耽误孩子学习吗?

  助学贷款中心:我们这个劳动不会耽误他们多长时间。这属于是感恩教育活动。不会让他干多重的活,一天早晨半个小时下午半个小时能影响他学习吗?

  山东工商学院学生处也认同了劳动等于感恩教育这一说法。

  学生处回应:这个不归我管,就想说一句话,人是需要感恩的。

  不想做劳动的学生将取消助学金

  记者联系到了山东工商学院计算机学院的辅导员老师。辅导员老师表示说,不想做劳动的学生将取消今后的助学金。

  老师:全校的学生都这样。如果说您确实不想干可以申请,以后所有的助学金都取消就行了。

  记者:您是说不劳动就没有助学金了?

  老师:那肯定啊,那是你正常的任务啊。所以说我觉得好多家庭贫困的学生,你拿了助学金,劳动任务一点都不重,你完全可以本着感恩的态度或者一个锻炼的态度来把这个活儿很愉快的接下来。

  专家:学校越权,使“帮困”变成了“交换”

  按照2007年财政部和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中并没有附加“强制劳动”这一条。那么,本该是政府和学校进行的帮困行为如果附加了强制劳动,是否合理?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某些学校在帮困中要求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强制劳动,这一做法属于学校越权,也使得“帮困”变成了“交换”。

  熊丙奇:帮困是政府和学校的职责,一方面来说,是要体现教育的公平,要保障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另一方面,对于贫困生来讲,如果认定某名学生家庭是贫困的,政府和学校有义务对他们进行帮助,而不应该附带其他的条款。因为如果附加了其他的条款,就会让这样的帮困变异。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高校贫困生不仅承受着经济压力,同时也承受着精神压力。他们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而帮助贫困学生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他们的健康成长。

  熊丙奇:贫困学生生活的家庭环境可能导致他们性格内向,甚至自闭。如果采用带有附加条件的帮困方式,会让学生感觉到自己不被尊重,而且感觉到自己是因为家庭贫困所以在接受帮助的同还要接受一些苛刻的条款。因此会产生不良情绪,不会产生感恩的想法。

  作者:解朝曦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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