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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雇人执法 “新协管”脱下制服刀砍摆摊夫妇

2011年11月02日09:0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江俊超躺在病床上,左手打着厚厚的绷带
江俊超躺在病床上,左手打着厚厚的绷带


  “城管协管员”脱下“马甲”刀砍摆摊夫妇

  深圳新闻网讯 身着浅蓝色制服、挂“城管协管”胸牌的执法人员,在面对乱摆卖商贩时,脱去这一身“马甲”,操起砍刀、钢管,摇身一变成了行凶者。上周日,江俊超夫妇在南山南新路龙屋二巷摆摊卖袜子,因未及时收拾小摊,与城管协管员发生冲突,协管员遂脱去制服,呼来十余名“兄弟”,追打江俊超夫妇。南头街道执法队负责人宋红光表示,行凶者为执法队外包服务公司——端东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并无执法权,最先涉事动粗的阿丰、阿宝已被开除。

  伤者:

  被城管协管员追打追砍

  江俊超左手包着厚厚的绷带躺在病床上,回忆起那一幕,江俊超夫妇心中忐忑,他们不敢相信,自己仅仅占据不到两平方米的巷道摆摊,却遭来执法人员追打、追砍。

  “我们来自广东陆丰,家里还有3个小孩等着养活,我只好批发一些袜子在龙屋二巷卖,老公就在附近做钟点工。”薛维玲说,刚设摊不久,就有两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来驱赶,“他们说我不会做人,意思是我没交保护费。”毫无应对经验的薛维玲只好打电话给丈夫。

  “我一到就问怎么回事。”江俊超话音未落,就遭到两名制服男子的推搡、踢打。其实,江俊超认识这两名男子,一个叫阿丰、一个叫阿宝,是陆丰老乡。“没想到老乡会这样对我们,而且他们都是脱掉制服打我们的。”

  阿丰、阿宝随后呼来十余名“兄弟”,手持砍刀、警棍,对手无寸铁的江俊超夫妇俩实施追砍、追打。江俊超跑到南新路边的治安岗亭求救,行凶者纷纷脱下制服落荒而逃。

  事后,江俊超被送入南山人民医院抢救,经过3个小时的手术抢救成功。据医生介绍,江俊超左手骨折,血管破裂,若晚送几分钟左手难保,此外,两夫妇全身还有十余处被打伤。

  目击者:

  脱掉制服动手打人

  昨日中午,记者重返龙屋二巷,发现一件浅蓝色的制服,右边挂有“城管协管”的胸牌,左边有“ZQ8023”的编号。

  有两名小贩告诉记者:“是那些制服男子先动手的,打那对夫妻时,他们还先把身上穿的制服脱掉了,如果不向他们交保护费,我们就很难生存。”

  执法队:

  外包服务公司开除两协管

  带着在现场捡到的“城管协管”制服,记者来到南头街道执法队。执法队负责人宋红光否认制服是他们的,但是对于打人一事,他坦承说:“打人的协管员属于执法队外包服务公司端东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南新路一带乱摆卖的劝导、解释、管理工作,并无执法权,那天发生的事件属于物业公司协管员在管理乱摆卖过程中的纠纷。”

  宋红光表示,之所以会发生今天的问题,与执法队不断向物业公司施压有关。据悉,就在南山警方仍在调查此事过程中,端东物业管理公司就已将阿丰、阿宝做开除处理,并表示将负责伤者所有的医药费,希望协商处理此事。

  【律师说法】

  服务可以外包

  责任不能推卸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认为,乱摆卖的劝导服务可以外包,但执法权不能外包。南山区政府在向物业管理公司发标外包服务时,一定要明文界定清楚城管协管员的职权范围,不能将执法队员的执法权交与协管。

  其二,服务可以外包,但责任不能推卸。执法队队员作为政府公务员,仍是城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要求政府在将乱摆卖外包出去后,一定要担当好考核者和监管者的职责。(首席记者 邹玮)

(责任编辑: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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