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乘客与地铁工作人员就列车延误一事进行协商。 |
列车延误时,4号线莲花北站乘客很少。 |
又出故障!4号线瘫了一个半小时
事发昨晨8时25分,该线路多次延误引发不满,乘客拒绝下车换乘怒讨说法
晶报记者 许士磊 游细平 实习生 熊力/文、图
昨日早上8时25分,地铁4号线(龙华线)一列车运行至少年宫站时,驾驶室内的运行显示屏突发故障,导致后续列车有不同程度的延误。此事故引起了乘客的强烈不满,在莲花北站,乘客拒绝下车换乘,双方僵持近1小时。事故中列车延误最高达51分钟。直至上午9时58分,4号线才全线恢复正常营运,事发后4号线瘫了一个半小时。
一个月出现多次延误,实在是受不了,所以今天4号线所属公司一定要给我们一个解释。”
——乘客代表许先生。
现场:
乘客讨说法争论1小时
昨日上午8时许,有网友称:“民乐站滞留乘客几百人,真壮观啊!”大批乘客被迫前往梅林关换乘公交。
而“港铁深圳”9时45分也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9时10分左右,4号线一列列车在莲花北站因车门被阻,列车无法开出,预计4号线全线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延误。
接到报料记者赶至地铁4号线少年宫站,只见不少乘客在地铁口外等公交车。在现场,有不少市民走进地铁站后,才发现地铁已经停运,只得又从站里走出选择其它交通工具。直至10时18分,广播里传来4号线恢复运营的消息,有少量乘客走进站内等侯乘车。
随后,记者赶至莲花北站,10多位乘客代表正在地铁站休息室内,正与港铁(深圳)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据称双方已争论长达近1小时,由于面临被公司罚款,几名乘客的情绪十分激动。而地铁公司工作人员则不停向乘客表示歉意。有目击者称4号线其中一辆列车于早上8时53分停运,9时58分恢复运营,双向停运达1小时零5分钟。
乘客代表:
地铁公司应赔偿
岳小姐是与地铁工作人员沟通的乘客代表之一。她说:“今天从红山站到莲花北站这一路,不管是在站台还是途中,发生大小故障导致延误不下3次,我一上车就发现地铁屏幕是黑的。”岳小姐称,因为4号线多次延误,她已然成了公司的“迟到名人”,年底的奖金是没有希望了。
另一名代表许先生则称,早上8时45分左右,列车在莲花北站和少年宫站之间的隧道中突然停车达10余分钟后,又倒行至莲花北站,并广播地铁停运,要求乘客下车换乘加班车。当时众多乘客十分焦急,但地铁公司却没有给出合理理由,于是大家拒绝下车。在僵持近一个小时后,最终留下了10多名乘客代表与地铁方协商处理。“一个月出现多次延误,实在是受不了,所以今天4号线所属公司一定要给我们一个解释。”许先生说。
据了解,经协商,地铁方最后给受到延误乘客代表出具了“地铁延误证明”,各位乘客代表才陆续离开。
港铁(深圳)公司通报媒体
列车出故障,乘客拒不服从安排
昨日下午,港铁(深圳)公司向媒体通报了此次延迟事件的说明。
港铁(深圳)公司介绍,8时25分,4号线一列开往福田口岸的列车运行至少年宫站时,驾驶室内的运行显示屏突发故障,无法显示列车操作信息。基于安全的考虑,港铁(深圳)立即安排该列车在少年宫站清客并前往福田口岸站侧线退出服务进行检查。由于该列车需要改用后备模式慢速行驶,导致后续列车有不同程度的延误,列车延迟最高达51分钟。
为将延误造成的影响减到最低,港铁公司对4号线列车运行安排重新进行了调整。8时42分,安排原计划开往福田口岸站的列车在莲花北上行(往福田口岸方向)站台清客,然后折返到莲花北站下行(往清湖方向)站台载客前往清湖站。
在清客下车的过程中,列车司机不断通过广播通知并劝导乘客下车,但有部分乘客拒绝下车。9时7分,列车折返至莲花北站下行站台正常载客,由于部分乘客仍然拒绝下车并阻挡车门关闭,造成该列车在莲花北下行站台无法开出,4号线各站点运营有不同程度的延误。
事件发生后,港铁(深圳)公司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积极安排调整列车运行,车站工作人员亦通过车站广播通知、现场协调退票等多种方式与乘客充分沟通。9时35分,4号线实行清湖-民乐上下行小交路运行,福田口岸-少年宫上下行小交路运行,并及时通报深圳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协调中心协调安排由少年宫-民乐的公交接驳。
同时,现场港铁(深圳)工作人员和地铁公安对事件进行了协调处理,受阻的列车于9时58分从莲花北站正常载客开出,4号线得以全线恢复正常运营。
对于昨日发生之的列车服务受阻事件,港铁(深圳)公司对出行受到影响的乘客衷心表示深深的歉意,请乘客谅解。港铁(深圳)会从这次的事件中力求改进,不断完善服务。
港铁(深圳)公司呼吁广大乘客在列车调度出现调整时,耐心听从车站工作人员的解释,和配合车站工作人员和列车运营安排,方便自己和他人的出行。
□律师说法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远伸:
地铁应负赔偿责任,乘客阻门不合法
地铁运营单位与乘客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地铁运营单位有义务及时安全地将乘客和行李运输到目的地。4号线多次故障,不仅构成合同违约,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损害了乘客的合同利益和合法权益。应当负有赔偿责任,弥补乘客的损失,损失包括换乘替代的交通费和其它可预期的利益损失。
“我认为赔偿误工费、全勤奖等损失是合理的。”黄远伸说,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行使主管职能,责令地铁运营单位遵章守约,赔偿乘客合理诉求,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黄远伸指出,乘客拒不下车,干扰运营秩序,可能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所以乘客不应该采用非法手段维权,因为此行为是不合法的,严重情况下要受到法律的制栽,因此公民都应当合理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去主张和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