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法庭,对这位74岁的意大利总理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从1994年第一次当选总理时起,他至少已被起诉过30次。不过,意大利刑诉法的诉讼程序复杂、诉讼规则严格,此次贝卢斯科尼最终是否获罪,在法律上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一场司法大戏再度拉开帷幕
王朝恩
风流不断官司不断
一段时间以来,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的神秘派对以及有关贝氏的种种传闻长期充斥着意大利电视和报纸的显要位置,为贝氏赚足了眼球。不过,如今也为贝氏带来了麻烦,随着米兰地区预审法官迪千索裁定于4月6日开庭审理贝氏涉嫌嫖宿幼女和滥用职权一案,人们不禁要问贝氏今后能否继续他的派对?因为根据意大利法律,如果所涉罪名成立,贝氏将面临最高达15年刑期的刑罚。
引发贝氏被诉的正是这些派对的常客———18岁的摩洛哥女人卡里玛·埃尔-马赫鲁克。据米兰地方检察官的指控,贝氏2010年2至5月与马赫鲁克有过性交易,而当时马赫鲁克年仅17岁。根据意大利法律,卖淫嫖娼不违法,但若与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则构成犯罪。此外,贝氏还涉嫌在一起与马赫鲁克有关的盗窃案中滥用职权,向警方施压要求释放马赫鲁克。
被告上法庭,对这位74岁的总理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从1994年第一次当选总理时起,他至少已被起诉过30次。事实上,除了4月份即将开庭的本案外,贝氏还同时面临其他3起案件的指控。官司缠身、丑闻不断的贝卢斯科尼还能不能躲过这一劫,依然稳坐意大利政坛?
各国不同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不同的政治生态和法律体系。与前不久美国纽约州议员克里斯多夫·李只因向一位女士发送了张赤膊照即不得不辞职不同,在意大利,人们通常认为政治人物和普通人一样,其私生活是个人私事,他人无权干涉。
因此,尽管贝卢斯科尼绯闻不断,但这并不影响国民对贝卢斯科尼领导能力的认同,贝氏四次赢得大选足以说明这一点。即便以此次嫖娼风波而言,最近的民意调查表明,贝氏仍拥有高达35%的支持率,显然个人作风上的丑闻并不构成贝氏辞职的压力。可以说,在政治上,只要没有其他变故,如同盟党团倒戈、政策失误导致民众不满等,贝氏仍可安居总理宝座。
无罪推定举证困难
就法律而言,如果最终判令其罪名成立,贝氏除了面临牢狱之灾,还有政治生命的终结。
不过,笔者个人认为,短期内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并不太大,因为意大利刑法实行无罪推定原则,只要没有最终认定罪名成立,贝卢斯科尼就仍然是“清白”的,就依然有权享有其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当总理的权利。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的诉讼程序复杂、诉讼规则严格,使得将贝氏最终定罪存在一定技术难度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独特的案件事实也增加了有罪证明的难度。从已公开的证据来看,本案主要有两类证据:一类是司法警察侦查取得的证据,包括对贝氏住宅搜查获得的物证和对贝氏及其他人员进行窃听获得的资料;另一类是证人证言。
就搜查获得的物证来看,由于贝氏涉嫌的嫖宿幼女犯罪属于行为犯,而本案搜查的时间和被控的案发时间之间有数月的时间间隔,恐怕很难获得有力的直接证据。就电话窃听获得的证据来说,贝氏言语随便、口无遮拦是出了名的,即便在电话中曾经说过什么,也很难让人相信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此外,现有的证人证言多为传闻证据,其可采信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更让检察官棘手的是,作为本案被害人的马赫鲁克也否认与贝氏有性关系。
除了证据的证明效力问题,证据的合法性也是贝氏律师进行辩护的重点。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191条规定,在违反法律禁令的情况下获取的证据不得加以使用。因此,律师肯定会质疑警方搜查和窃听的合法性。以窃听来说,尽管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266条规定了窃听取证的合法性,但该法同时也规定了严格的适用窃听侦查的条件。只要律师能够证明窃听未满足有关前提条件,则有关证据很可能会依第191条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排除适用。
程序复杂结果难料
复杂、冗长的审理程序同时为贝氏赢得了时间。意大利刑事诉讼程序比较完善和细致,这主要是出于保证程序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与中国刑事诉讼法不同,意大利刑事诉讼法规定有预审程序。预审程序的功能是由预审法官通过初步审查案件以决定是适用普通审程序还是简化的审理程序。本案中,预审法官决定采用的就是一种简化的审理程序———快速审理程序。
采用该程序会比普通审程序简化,耗时短,但贝氏一方一直没有放弃变更管辖的努力,认为米兰当地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而要求由受理政府官员案件的专门法院管辖。一旦这种努力实现,恐怕整个诉讼又要从预审程序从头来过。即便最终这种努力失败,且米兰地方法院判决贝氏有罪,他仍然可以继续上诉到上诉法院乃至最高法院。视情况发展,把官司打到宪法法院也不是不可能。
纵观贝氏先前成功避开诉讼漩涡的几十个案件,其中不乏旷日持久的案子。在漫长的审理过程中,贝氏往往会把握住机会反败为胜或虽不甚光彩但却能成功地逃避制裁。
此外,意大利的立法体制也为贝氏规避制裁提供了机会。意大利奉行成文法主义,普通司法机关必须执行议会制定的法律。
纵观贝氏先前所涉案件,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他常常利用立法权来规避诉讼。比如,在Sme-Ariosto案中,贝氏执掌的政府在审理过程中修改了法律,使其被诉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在Macherioestates案中,通过立法缩短时效期间贝氏又因涉案行为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逃脱制裁。再比如,在Propagan-daDue案中,及时的大赦(l’ammnistia)使得贝氏摆脱了罪名。
只要政治地位稳固,谁又敢保证贝氏不会故技重施呢?据报道,意大利政府18日初步批准一项司法体系改革,草案提出的措施包括恢复议员免责权,即为贝卢斯科尼等人恢复司法“保护伞”。
贝卢斯科尼在2004年的一本书中说到:“我的抗争和牺牲将会带给意大利人民更公正有效的司法体系,我为此深感自豪。”此次,贝氏是否能像前几次诉讼那样安全脱身,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