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鑫通讯员马爱军)女子余某盗窃钱财后编造“家暴悲惨经历”博取同情,被放走后贼性不改,还守在楼道内伺机作案,再次被事主发现。近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余某批准逮捕。
今年10月19日晚,21岁女子余某溜进西城区广安门某公司内行窃,将经理抽屉内的2万余元钱翻了出来,正准备拿钱开溜时,被工作人员发现。
余某见形迹败露,便编造谎言说:“我今年17岁,无家可归,父母对我不好,继父打我才跑出来的。”余某一边可怜兮兮地诉说,一边向工作人员展示身上的伤痕。公司人员动了恻隐之心,还将买给自己孩子吃的零食也分给余某吃,并好言相劝后放余某离开。
公司员工锁门下班时,却听闻楼道有动静,发现余某还藏在办公楼的楼梯拐角处。于是将余某遣送至公司的物业。物业报案后,民警赶至现场将余某抓获。经查,余某此前曾两次因盗窃受过行政拘留、被判处过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