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 来源 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11月17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地区“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因涉嫌菲佣合约诈欺案,16日举行听证会。刘姗姗在听证上表明暂时放弃保释听证权利,因此也将继续羁押。
在被羁押数天之后,刘姗姗首度在法院上公开露面,听证会一开始,先由检察官柯德斯与律师沃肯分别提出主张。沃肯代表刘姗姗,表达要暂时放弃保释听证权利,释出善意,争取跟检方谈认罪协商。
听证会只进行了约30分钟就结束,这样的结果让法官也很惊讶,并指若放弃,30天内组成23人陪审团,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听证会上,刘姗姗似乎听不懂法官用语,只简短回答“是”、“不是”、“谢谢”。对刘姗姗放弃所有权力,法官还连五次询问,“有没有人逼你”、“有没有人威胁你或给你任何承诺”,刘都说“没有”。法官还提醒,若不懂美国法律可以举手提问,刘姗姗未提问。
沃肯律师私下说,刘姗姗对虐佣指控全认了,放弃所有辩护和争取保释,法官一定要在30天内开庭审理此案,尽快了结此案。据了解,尽快了结此案是台外事部门的态度。
听证会过程中,检察官向法官强调,刘姗姗拿的是E1(贸易代表的签证),不是外事官员签证,且菲佣工作地点是在刘姗姗家里,“所以没豁免权”。对签证问题,律师并未反驳。
台湾地区“堪萨斯办事处副处长”周道元事后表示,刘姗姗表明放弃权利,是要维护台湾的利益。被问到刘姗姗案辩护律师费用是否台当局埋单时,周道元不愿正面回应。
值此敏感时刻,台湾地区“驻美代表”袁健生16日突然返台,引发外界联想袁返台表达台湾的抗议。不过,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杨进添当天连忙否认说,袁健生因日前陪同出席亚太经合会议(APEC),16日返台向相关首长报告与各地关系的进展,与刘姗姗案没有关系。
刘姗姗涉嫌虐佣事件时间表 2010/11:刘姗姗与菲律宾雇佣签下2年合约,规定月薪1240美元(约3万7300元新台币),每周工作40小时,来年3月开始到刘姗姗的住处工作。
2011/08:根据该菲佣对警方的说法,刘姗姗常要她超时工作,给薪却不到契约一半,她在同乡帮忙下逃跑并报警,刘姗姗也通报警方。
2011/11/11:刘姗姗遭FBI逮捕拘留,台外事部门严正抗议,指外事官员应享“豁免权”要求无条件放人。
2011/11/13:台外事部门派项目小组赴美,并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2011/11/14:对于刘姗姗未依契约给薪,台外事部门说,该菲籍佣人是主动致函,要求薪资先扣除医疗保险、食宿等费用。
2011/11/16:美国法院开听证会,刘姗姗认罪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