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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监局发布规定 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瘦肉精

2012年02月28日01:26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齐琳

  商报讯(记者 齐琳) 北京市药监局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管理的通知》,从即日起零售药店不得销售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单方制剂。若发现违法违规采购销售行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药企相应资格。

  通知从加强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的使用、加强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的销售、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应用四个方面加强了管理力度。其中要求,盐酸克仑特罗单方制剂必须由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零售药店不得销售。

  盐酸克仑特罗为一种人工合成的β2-兴奋剂,常用来防治哮喘、肺气肿等肺部疾病。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Cyanamid公司意外发现其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于是其被畜牧业作为“瘦肉精”使用。但世界没有任何正规机构批准盐酸克仑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责任编辑:UN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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