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体操冠军、湖北省体育局体操管理中心主任杨威从2008年开始做全国人大代表,5年没提交过一次议案。杨威称:“我是湖北代表里面年龄最小的,我这个年龄还是最需要学习,从学习里面成长,为以后的道路做铺垫。”(3月4日《北京晨报》)更有个别代表委员以种种原因连续缺席两会,比如备战比赛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翔、忙于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林毅夫。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人数比例看,可谓万里挑一;按职责看,个个都肩负国计民生重任;按期望看,每个人身后都站着无数翘首以盼的民众。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有多少大事需要他们以民主方式提出、讨论和议决,启动了多么庞大的公共资源为他们服务,因此,对代表委员而言,为民代言、参会履职,责无旁贷,缺席乃至无为不仅是对稀缺政治资源的一种“浪费”,还很容易因“失职”行为而引发民众质疑和舆论不满。事实上,我国《代表法》明确规定了代表的义务:“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应当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会议期间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准备”。《政协会议章程》也明确规定了政协委员义务: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参加两会履行职责,恐怕没有多少事能比国家最高公共议事更重要的吧。由于国情,我们的代表委员并非专职,他们本身有着各自的工作,本来全神贯注于自身工作也是天经地义的,民众也并非苛求于他们。但是,当几乎其他所有代表委员都能暂时放下自身的工作,而齐聚北京商议国事,为什么个别代表委员却不得不缺席呢?难道还有比商议国事更重要的事情吗?当绝大多数代表委员都能在百忙中提出自己的议案提案,哪怕它们会招来一些非议,为什么个别代表委员就数年如一日的无案可提?难道如此稀缺重要的位置就只是扮演小学生的角色吗?
尽管缺席、无为的代表委员只是个别,但引发的舆论臆想、猜测乃至质疑,并不罕见,甚至一些舆论批评还相当的尖锐。毕竟,在如此严肃庄严的国家公共场合,明星冠军头上的光环并不属于这里,属于这里的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只有你必须为这个国家、为广大民众、为公平正义做点什么。当然,缺席的代表委员可能会表达自己的歉意,歉意也不无诚恳,只是,这样的歉意与自己的政治角色相比,依然显得轻飘。
既然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代表委员的责任与义务,既然绝大多数代表委员都能恪守基本的参会和提交议案提案规定,那么,对那些没有充分理由而缺席、无为的代表委员,有必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予以约束和惩戒。在实践中,对于代表委员缺席两会的问题,有地方采取了曝光的措施,这实际上已经是对代表委员监督与惩戒的尝试。只是,这样的尝试需要加快步伐,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
这种制度的完善,一来可以敦促代表委员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多一些认真少一些懈怠;二来是进一步加强两会的严肃性和庄严感;三来会推进代表委员选举途径的完善,将真正有能力有责任感的代表委员选出来,而让某个领域的明星名人一心一意地去做他更擅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