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机动车主每年强制缴纳保费1050元,造成他人损失后,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付1万元,伤残最高11万,这就是我国交强险的现状。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祈福国际投资公司董事长彭磷基认为,交通事故造成巨额赔偿并不鲜见,有限的交强险赔付和巨额赔偿相比有时可谓杯水车薪,这也让交强险渐渐沦为“鸡肋”。
彭磷基认为,虽然有交强险规定,可实际上它却“不保险”。保险公司成了最大赢家。
彭磷基建议,提高交强险保险费缴费额,使之达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50万至100万元的保险费缴费数额。同时提高赔偿数额,医疗费和伤残死亡赔偿数额全额支付,使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无论受害人有无责任,均由收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